根据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规定,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定依据
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对所带班级的学生进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需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学生奖励条例》执行。
二、评定时间
2023年9月26日至11月3日
三、评定程序
1.班级评定。时间为9月26日—10月9日;经过班级公示的获奖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填写好奖学金申请,班级在学工系统导出打印《奖学金汇总表》、班级学习委员、辅导员需签字确认,确保发放等级和金额、个人姓名、银行卡号、开户行等信息准确无误;
注意:二课分时间段2023年2月18日-8月31日;
2.结果审查。时间为10月10日——10月20日;各二级学院审查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开展对“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的审查工作,认真核实各班级获奖比例人数(可四舍五入)、智育学分绩点、学生素质发展绩点(由操行分和第二课堂分折后绩点)三个重点指标;违纪违规、不及格科目等其他指标。特等奖学金获得者需提供支撑材料并严格审核。
3.二级学院公示。各二级学院公示期为10月23日—10月25日;
4.资料上报。各二级学院于10月25日17:00前,将纸质稿《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二级学院(签章)、电子版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和电子版综合素质分计算模板、纸质公示和网站公示的图片打包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彭成瑶老师(行政楼133);
5.抽查与公示。学生处对评定结果进行抽查,并在10月30日-11月3日在学工系统进行全院公示。
6.奖学金及证书的发放。11月上旬。
四、注意事项
1.“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需严格按照“学生奖励条例”的规定执行,务必保证数据真实准确,不能出现违规评定的情况。对出现奖学金评定错误的二级学院,将依据学校对学生工作考核办法采取扣分处理;
2.各二级学院务必要严格落实对评定结果的审核工作,确保“优秀学生奖学金”正确发放;
3.奖学金评定人数均以上期实际参加考试的同学人数为基数;
4.银行卡如出现户名、卡号、开户行错误的,再次发放时间推迟15个工作日。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 2022-2023-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模板(可在学工系统导出)
附件2 2022-2023-2期综合素质分计算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