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5月18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修订方案的工作安排,现定于6月16日8:20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情况讨论会,详细安排如下:
一、参会人员:文申柳、叶昌伦、周文、徐淳、丁毅、徐志刚、李泽华、袁晓东、张波、彭毅、刘钊勇、唐德兵、邓仔萍、蒋开勇、张良勇;
二、会议要求:
1.资料上报。分管院领导签字审核的修订方案一份(含电子稿);交至学生处王琪。
2.汇报。各相关部门围绕修改思路、修改重点、修改依据进行讲解,可使用ppt或word文档,时间在10分钟内。
3.讲解。30分钟 顺序如下:
①学生处、后勤服务处:《规定》中的第一章、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对应的相关管理规定;
②教务处:《规定》中的第三章对应的相关管理规定;
③监审处:《规定》中的第六章对应的相关管理规定。
4.讨论阶段15分钟;
5.修订整理后,提交有关部门和律师审核。
学 生 处
2017年6月13日
《方案》任务分工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第一章、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对应的相关管理规定,由学生处牵头,团委、后勤服务处、系部参与修订;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第三章对应的相关管理规定由教务处牵头,招生就业处、系部参与修订。
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第六章对应的相关管理规定由监察审计处负责修订。
4、法规处负责审核修订完的《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生管理规定》并送律师审议。
时间安排
1、5月23日—6月15日:启动修订、意见征集、收集
各牵头部门组织修订工作,并于6月15日16:00前把修订完的相关规定经分管院领导审签后交学生处王琪老师处,同时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处王琪老师邮箱:369071007@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xx部门修订意见);
2、6月16日—6月19日:学生处汇总修改稿,并送法规处;
3、6月20日—6月24日:法规处审核并送律师审议;
4、6月25日—6月26日:相关部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并与律师进行沟通。
5、6月29日:院长办公会审定;
6、6月30日—7月1日: 根据院长办公会意见进行修改;
7、7月2日—7月5日:定稿并按要求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