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2017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的通知
全体同学: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办理的要求,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完毕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经办)后,需要高校进行网上回执录入。
1、截止至9月26日,全校有37名同学(见附件)未上交回执单,请于下周内交至学生处,并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后,填写好学号和缓交学费总额。
2、如部分同学所办贷款非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而是由当地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如本人有回执或其他证明材料,请一并上交,并统计在《汇总表》最后,同时在备注栏注明经办金融机构名称,填写好学号和缓交学费总额。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3151330
学生处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