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017年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前移四川师范大学办理试点工作方案

来源: 日期:2017-09-27作者: 浏览量:

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前移四川师范大学办理试点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贷款办理对象

户籍在四川、本年尚未申请过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预科生、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学生,包括大一新生,大二、大三、大四老生及研究生,包括尚未交费的欠费学生、已交费但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助学贷款发放后,申请高校退费)。

我院学生符合条件的(既家庭经济出现重大变故,未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难以支付在校生活学习费用的学生),有需要的可以即刻---请假前去办理! 咨询电话,3151330;行政楼102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老师。

二、贷款办理前,申贷资料审查

贷款材料收集:

▲首贷:

1.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需复印);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联系方式、户籍地址。

共同借款人户籍在学生户籍所在市州内。(由高校验证)

2.户口本(无需复印)(本次办理,借款学生可不提供,由其所在区县资助中心贷共同借款人补签合同时验证);

3.申请表(申请时系统导出。本次创新模式,由高校进行资格认定盖章);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或学生在校证明)(需复印)(高校验证)。

▲续贷(往年已贷款,本年尚未贷款的学生):

借款学生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无需复印)。

高校代县资助中心现场为学生进行续贷申请,打印申请表,办理贷款。

三、办理流程

﹥——借款学生在高校提出申请(2017年在川师大试点)

﹥——高校代为办理贷款(具体要求参照后文)

﹥——高校将受理材料寄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统录入受理证明

﹥——区县教育局通知共同借款人补签合同

﹥——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四、贷款办理中

(一)关于签字要求

▲首次贷款学生的签字:

贷款学生在借款人位置签字,共同借款人位置空置,高校办理完毕后,将学生整套资料寄回区县完善签字。

▲继续贷款学生的签字,举例如下:

借款学生:张三;共同借款人:李四。

现在张三来办理续贷,则:

1.在张三签字的位置,张三自己签字“张三”

2.在李四签字的位置,签:“李四(张三代)”

▲每个借款学生需签字材料:申请表一份、借款合同四份、承诺书二份,共七份签字材料。

(二)打印的资料要求

打印申请表一份,需盖章的由高校盖章;

打印合同四份,学生现场签字;

打印受理证明一份,高校现场留存并据此录入回执。

(承诺书2份,直接签字,无需打印)

五、贷款办理后

▲需寄送县资助中心的资料:

1.首次贷款学生:

(1)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或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一份);

(3)学生签字的贷款申请表一份(该盖章认定的由高校认定);

(4)学生签字的借款合同四份;

(5)学生签字的约定与承诺书2份。

2.续贷学生:

(1)学生签字的申请表一份;

(2)学生的借款合同四份;

(3)学生签字的约定与承诺书二份。

六、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9月27、28、29日三天,每天下午14:00-18:00

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3-312。(成龙大道1819号)

联系人: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廖宇 028-84485007

七、后勤保障

四川师范大学作为本次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代为受理创新试点,负责本次受理的后勤保障,具体包括如下事项:

1.提供2-3台供学生注册、申请的电脑(学校电脑机房即可提供),学生可自行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学生可以自行在网上注册、申请贷款。

2.安排3-5名志愿者(已办理过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优先,熟悉系统和流程)配合学生注册、申请,配合贷款办理老师整理、打印资料,或直接配合办理贷款操作等。

3.准备2-3台办理贷款的电脑,能顺利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网 https://zxdk.cdb.com.cn,并配置打印A4纸打印机一台。

备注:县区资助中心按照上述操作要求配合,其他操作同正常办理助学贷款业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