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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德育、学习、文体标兵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11-26作者:龙卓明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深化学生评价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推进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先锋带头作用。拟面向全校学生开展2023-2024学年德育、学习、文体标兵的评选和表彰工作(除24级新生外),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德育、学习、文体标兵各10人。(同一个人只能报一类标兵)

二、评选标准

德育标兵

各二级学院推选2名评选校级德育标兵(川酒学院推选1 人)

(一)评选标准

1.思想先进,积极向上,无违规违纪,中共党员优先;

2.操行分在班级排名前10%;

3.所在寝室须为优雅寝室及以上;

4.志愿者时长40小时以上(以志愿四川app为准);

5.乐于助人,参加志愿者活动,获得社会团体、基层组织、政府机关的通报表扬;

学习标兵

各二级学院推选2名评选校级学习标兵(川酒学院推选1 人)

(一)评选标准

1.思想先进,积极向上,无违规违纪、无挂科;

2.各专业智育绩点排第一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技能比赛奖项或奖学金;

文体标兵

各二级学院推选2名评选校级文体标兵(川酒学院推选1 人)

(一)评选标准

1.思想先进,积极向上,无违规违纪;

2.获得市级及以上文体比赛奖项;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11月25日-11月28日)

由学院严格按照参选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和推荐。

(二)学院公示(11月29日-12月3日)

由学院将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三)综合评审(12月4日-12月5日)

由学生处根据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报送资料进行综合打分,得出综合评审分数,评出标兵名单。

(四)学校公示(12月6日-12月8日)

由学校将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并颁发证书。

(五)先进事迹展播(12月9日-12月11日)

将各类标兵相关事迹材料在易班平台进行网络展示,通过易班开展网络投票,对易班投票票数前三名的颁发标兵网络人气奖。

四、其他

联系人:龙卓明

材料递交邮箱:1016726866@qq.com

附件:德育、学习、文体评选申请表

学生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