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塑造积极向上的寝室风貌,请各二级学院按评选标准开展2023-2024学年度文明寝室和学霸寝室的评选工作(不含24级新生)。评选工作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各二级学院公示期为12月2日-12月4日。公示期结束后以汇总表形式发至邮箱1016726866@qq.com(格式详见附件1、附件2)。
一、文明寝室评选条件:
1.本学年内寝室月平均卫生成绩均为标准化寝室;
2.本学年内全寝室成员无违反学生寝室管理相关规定;
3.本学年内寝室成员有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
二、学霸寝室评选条件:
1.本学年内寝室成员无违反学生寝室管理相关规定,且卫生成绩须为优雅及以上;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虚心好学;
3.本学年内寝室有70%及以上的成员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4.本学年内寝室成员无挂科;
三、文明寝室、学霸寝室名额分配:
1、文明寝室名额分配:
学院 | 川酒学院 | 经济管理学院 | 数字经济学院 | 智能制造学院 | 机械工程学院 | 应用化工学院 | 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 |
名额 | 2 | 3 | 3 | 3 | 3 | 3 | 3 |
2、学霸寝室名额分配:
学院 | 川酒学院 | 经济管理学院 | 数字经济学院 | 智能制造学院 | 机械工程学院 | 应用化工学院 | 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 |
名额 | 1 | 2 | 2 | 2 | 2 | 2 | 2 |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评选工作,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公平,并按时完成相关工作。感谢大家的配合与努力。
四、其他
联系人:龙卓明
资料递交邮箱:1016726866@qq.com
学生处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学霸寝室评选表 · 附件2.文明寝室评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