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要求,学生在生源地办理信用助学贷款后,需高校进行网上回执录入以确认贷款,过时未录入视同放弃贷款申请。因此,对2019级和2020级已办理贷款的老生,作如下要求:
1、在国家开发银行或四川农信社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各班班长将纸质材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二维码信息》(详见模板)和电子表格(见附件)交二级学院汇总,二级学院汇总后交至学生处陈老师处(13号楼C105办公室)集中办理贷款确认,不接受班级或个人单独上交,请按表格和模板里的相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截止时间为9月16日。
国开行贷款学生注意:
●银行通过学生借款合同上的支付宝账号发放贷款。
●高校回执录入学生欠缴校的学费和住宿费。
●银行11月底通过学生支付宝账号直接支付高校录入的欠缴金额。
●学校扣款完成后,学生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任意银行卡后可将贷款有剩余的金额取现。
农信社贷款学生注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收到贷款信息后回办理贷款确认。
●银行根据高校确认情况陆续放款至学生个人农信社APP。
●学生收到农信社放款后,需在自己手机农信社APP上输入学校收款账号和开户行完成学费和住宿费上交。
●学生完成缴费后,剩余的贷款金额才可自行支配。
2、辅导员通知各位同学在上交《回执单》或《二维码信息》前,需在相应贷款金额后标注学费和住宿费总额并本人亲手签字(参照模板),同时各班级提交纸质回执和电子表格“XX班级2021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上交信息汇总表”(见附件)至二级学院汇总后交学生处。
3、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处陈利群老师。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