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奖励条例》规定,现将2020-2021-1学期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定依据
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对所带班级的学生进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需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学生奖励条例》执行。
二、评定时间
2021年3月8日至3月26日
三、评定程序
1.班级评定。时间为3月8日——3月15日;请经过班级公示的获奖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填写好奖学金申请,务必确保发放等级和金额、个人姓名、银行卡号等信息准确无误。
2.结果审查。时间为3月16日——3月18日;各二级学院审查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务必认真核实各班级获奖比例人数、学分绩点、素质发展绩点分三个重点指标;违纪违规、不及格科目等其他指标。特等奖学金获得者需提供支撑材料。
(详见学生手册P48)
3.公示。各二级学院公示期为3月19日——3月25日;
4.资料上报。各二级学院于3月26日18:00前,在学工系统导出并打印《奖学金汇总表》,确认信息无误后,将纸质稿《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二级学院(签章)、电子稿(导出字段参考附件)、纸质公示和网站公示的图片打包交学生处王老师处。
5.抽查与公示。学生处对评定结果进行抽查,并在3月27日-31日在全院进行公示。
6.奖学金及证书的发放时间:4月中旬。
四、注意事项
1.“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需严格按照“学生奖励条例”的规定执行,务必保证数据真实准确,不能出现违规评定的情况。对出现奖学金评定错误的二级学院,将依据学校对学生工作考核办法采取扣分处理;
2.各二级学院务必要严格落实对评定结果的审核工作,确保“优秀学生奖学金”正确发放;
3.奖学金评定人数均以到校参加考试的同学人数为基数;
4.银行卡要求为中国农业银行卡,如出现户名、卡号、银行错误的,再次发放时间推迟15个工作日。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