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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9-18作者: 浏览量:

根据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规定,现将2021-2022-2学期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定依据

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对所带班级的学生进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需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学生奖励条例》执行。

二、评定时间

2022年9月19日至10月20日

三、评定程序

1.班级评定。时间为9月19日——9月28日;请经过班级公示的获奖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填写好奖学金申请,班级在学工系统导出打印《奖学金汇总表》、班级学习委员、辅导员需签字确认,确保发放等级和金额、个人姓名、银行卡号等信息准确无误。

2.结果审查。时间为9月29日——10月9日;各二级学院审查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务必开展好对“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的审查工作,认真核实各班级获奖比例人数(可四舍五入)、学分绩点、综合学分绩点(由操行分和第二课堂分折后绩点)三个重点指标;违纪违规、不及格科目等其他指标。特等奖学金获得者需提供支撑材料并严格审核

3.公示。各二级学院公示期为10月10日——10月14日;

4.资料上报。各二级学院于10月14日18:00前,将纸质稿《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二级学院(签章)、电子稿可系统导出,所需字段参考附件)、纸质公示和网站公示的图片打包交至学生处陈老师(13号楼博雅礼堂C105办公室)。

5.抽查与公示。学生处对评定结果进行抽查,并在10月17日-19日在学工系统进行全院公示。

6.奖学金及证书的发放。10月下旬。

四、注意事项

1.“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需严格按照“学生奖励条例”的规定执行,务必保证数据真实准确,不能出现违规评定的情况。对出现奖学金评定错误的二级学院,将依据学校对学生工作考核办法采取扣分处理

2.各二级学院务必要严格落实对评定结果的审核工作,确保“优秀学生奖学金”正确发放;

3.奖学金评定人数均以上期实际参加考试的同学人数为基数;

4.银行卡默认中国农业银行卡,如出现户名、卡号、银行错误的,再次发放时间推迟15个工作日。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