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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11-26作者: 浏览量:


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生处创新创业中心现启动2026届毕业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标准

1.认定对象:2026届毕业生(含2024年入学的3+2学生)。

2.认定标准:见学生手册《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二、认定规则

1.创业学分应修学分为2分,已通过《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学习获取2学分的同学不需要认证,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创新学分应修学分为3分,具体学分认定请参考《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创新活动模块。

  2.学生所获超课程以外的创业学分(如创业培训、创业大赛、创业实践等)可在申请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后集中申请转换为创新学分,申请地点为学生事务大厅创新创业窗口。

三、认定程序

1.创新创业学分每学期认定一次(5月、12月),由学生处下达认定通知。

      2.本次认定针对已修满创新创业学分的2026届毕业学生,未修满学生请参加5月认定,学生根据通知向辅导员提交认定材料报各班辅导员收集、登记完成学分初认定,后交二级学院复核。

      3.学生处根据各二级学院提交的汇总表、证明材料及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审核认定后公示学分。

四、认定时间安排

1)11月24日——12月5日 学生个人申请

1)12月8日——12月12日 辅导员初审

2)12月15日——12月17日 二级学院复审

3)12月18日——12月19日 学生处创新创业中心终审

4)12月22日——12月26日  公示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申报前须认真阅读《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申报类别。

  2.已修满创新创业学分的申请人提交材料到各班辅导员处,由辅导员汇总附件并签字后交二级学院复审,同时提供材料(材料清晰,证书类建议用扫描件)供二级学院认定时复审,并作为认定材料留存归档。

3.二级学院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于12月17日前交至博雅礼堂A214陈老师处。材料以电子档形式分班级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打包(打包时只提供创新学分材料,每个学生创新学分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档,以姓名命名,以班为单位)发送至学生处陈老师处,由学生处审核认定后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