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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11-28作者:彭成瑶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班级:

2021-2022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评选对象:

20、21级全体学生。

二、评选名额(不含22级、22级3+2人数)

1.校级“先进班集体”:20、21级班级总数的10%(四舍五入);

2.校级“三好学生”:班级人数的6%以内;

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班级人数的4%以内,团支部干部不参评。

三、申报条件

(一)、校级“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班风、学风好,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2.有一个团结齐心、起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原则、有较高威信的班委、团支部;班团活动开展好。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有刻苦钻研、虚心好学的精神;开展互帮、互助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学习成绩优良;全班同学每学期补考率不超过5%。

4.全班同学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一学年内,学生违纪人数不超过(含)4人。

5.劳动观念强,公益劳动完成好,注重保持良好的教室、寝室等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班级宿舍无不合格寝室,全班每月60%以上宿舍获得“优雅寝室”称号。

6.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7.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8.班级获得院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二)校级“三好学生”。

1.当学年两学期连续获奖学金者;

2.素质发展分两学期均名列全班前30%;

3.体育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

4.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

5.获得院级“三好学生”称号。

指标控制:按班级人数控制在6%以内,若符合条件人数超过6%则经民主选举产生。

(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学生干部期间对所承担的工作认真负责,敢抓、敢管,并大胆主动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成绩显著;

2.当学年至少获得一次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且学年内不得有不及格科目;

3.素质发展分两期均名列全班前30%;

4.获得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指标控制:按班级人数控制在4%以内,若符合条件人数超过4%则经民主选举产生。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按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获奖材料),同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严格按照评定要求评选,经班委初步审核、评议且辅导员审核签名后交学院,时间各学院自行安排。“优秀班集体”的评选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

2.学院复审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各学院于12月7日上午下班前将本院学生申报材料(三好、优干汇总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汇总后交学生处彭成瑶老师处,学生处最终评审后,结果将在学生处网站上统一公示。

五、评比注意事项

1.各学院、各班务必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评选。

2.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需写出书面申报材料;《三好、优干申报表》需打印,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内容要如实填写,签名部分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

3.《三好、优干申报表》审核签章后放入学生档案,各栏目填写不能过于简单和含糊,辅导员意见详实。

学生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