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届就业困难和家庭困难毕业生求职补助申请的通知
为了帮助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现开展向2017届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补助的工作。根据学校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现将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评选对象:2017届毕业生。
评选条件:
1、残疾;(本人持有残疾资格证)
2、就业困难(各系建档的就业困难名单);
3、家庭困难;(2016-2017学年贫困生库的特别困难学生)
二、名额及金额
全院114名,每人400元。各系就业困难补助名额分配表见下图:
序号
| 系部
| 14级学生数
| 就业困难补助人数
|
1
| 化学工程系
| 409
| 20
|
2
| 制药与环境工程系
| 399
| 19
|
3
| 机械工程系
| 484
| 24
|
4
| 信系工程系
| 188
| 9
|
5
| 经济管理系
| 528
| 26
|
6
| 自动化工程系
| 329
| 16
|
三、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同学提交申请,辅导员审核、推荐;系部评选、公示、推荐;学院审批、公示。其中公示环节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发放。
四、评选要求
各班级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于6月23日之前将电子版交学生处陈老师、6月26日学院开启公示,公示期满交财务。
附件: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发放明细表
学生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