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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9-25作者:陈利群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6-2017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近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17〕191号),并于四川学生资助网上发布了我院2017年国家奖学金名额3人,励志奖学金167人,为确保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严格对照评比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比条件和评比办法

按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上《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

二、 各系指标分配

序号

系部

国家奖学金(各系拟推荐人数)

国家励志奖学金(人)

1

化学工程系

1

28

2

经济管理系

1

35

3

制药与环境工程系

1

27

4

机械工程系

1

35

5

自动化工程系

1

22

6

信息工程系

1

20

三、 进度安排——

国家奖学金

1、9月24日——9月27日学院宣传、学生申请阶段

学生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交到各系部。

2. 9月28日——9月30日系部进入初审、评审和学生答辩阶段

3. 10月9日——10月11日系部公示

4. 10月12日评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和审定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

5. 10月13日——10月17日再次公示,并上报

国家励志奖学金

1. 9月24日——9月27日学院宣传阶段

2. 9月28日——10月10日学生申请阶段

学生按要求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交到各系部。

3. 10月10日——10月12日系部进入初审、评审阶段

4. 10月13日——10月17日系部公示

5. 10月18——10月19日学生线上申请阶段

6、10月20日评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和审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

7. 10月20日——10月24日再次公示,并上报。

以上通知,请即遵照执行。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