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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19-03-28作者: 浏览量:
各位同学:
根据《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对全院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部分同学进行了相应的取消或升档、增补助学金处理。现开始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至4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反映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行政楼102 电话:315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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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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