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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10-08作者: 浏览量:

各系、各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93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我院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国家奖、助学金名额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我院下达的奖助学金名额为:国家奖学金7人,励志奖学191人,国家助学金秋季名额为2869人,国家助学金春季追加名额为161人(面向17、18级,只线下申请)。

二、 评比条件和评比办法

按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里《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严格对照评比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

三 、各系工作安排

1、国家奖学金 请各系推荐、汇总符合条件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2-3人,不完全符合条件的系可推荐1人,并于10月11日上午下班前交学生处陈老师处;

2、国家励志奖学金 请各系汇总已摸底的且符合条件的全院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注意排序),并于10月11日上午下班前交学生处陈老师处;

3、国家助学金 请各系于10月18日前完成所有困难生的入库(四川省学生资助网)工作和审核工作,并于10月21日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国家奖学金由各系推荐的候选人量化考评产生最终获奖人员名单;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各系汇总的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择优产生;国家助学金根据各系人数、困难生人数和学费金额等情况综合产生。

四、 具体时间度安排——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1、10月8日——10月10日班级宣传、筛选、学生申请阶段;

学生手写申请书、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 10月11日——10月14日系部进入初审、评审和量化评价阶段;

3、 10月15日——10月21日系部公示;

4、10月21日评审领导委员会集体研究和审定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

5、10月22日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并上报最终名单;

6.10月23日-——10月29日学院公示。

2019-2020学年国家学金

1、10月8日——10月11日新、老生困难生认定和公示、学生线上申请;

2、 10月12日——10月14日系部进入助学金初审、评审阶段;

3、 10月15日——10月21日 系部公示助学金阶段;

4、10月21日 学生线下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线上完成。评审领导委员会集体研究和审定国家助学金名单;

5、10月22日评审领导小组会议;

6、10月23日——10月29日学院公示,学生线上各级审核全部完成并上报最终名单;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如有疑问,请致电3151330。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