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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02-21作者:学生处 浏览量:

各系:

近期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我院学生专项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

二、资助条件及标准

(一)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

(二)父母作为医护人员支援湖北的,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

(三)父母作为医护人员奋战在抗疫一线的,资助标准为500元/人;

(四)目前还滞留在湖北的学生,可申请300元的防控经费,用于购买口罩、消毒药品等;

(五)在线授课期间,为2019-2020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大三除外)发放50元的通讯费,用于购买手机流量。

三、资助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登录学生处官网下载并填写《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新冠疫情专项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向辅导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截止时间3月2日。流量补助不用提交申请,开学后学生处会同各系、教务处根据学生网络上课情况直接发放。

(二)学院审核与材料报送。各系对学生本人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核,填写《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新冠疫情专项资助汇总表》(附件2),于3月3日将满足资助条件同学的资料发送至学生处陈老师处。

(三)学院审批与发放。学生处汇总报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报财务处,由财务处发放补助金到学生银行卡上。

(四)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的持续开展后续资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系要积极宣传资助政策,指导因遭受新冠肺炎疫情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资助。

(二)严格把关,及时报送。对申请学生的情况严格审核,确保应助尽助。

(三)结合实际,多方关怀。各系要从心理疏导、情感关怀、经济资助等方面全方位关爱帮扶,把关心与温暖及时传递到学生中去。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