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班:
根据《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和新生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要求,现就新生奖学金和新生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当年报到入学的全体新生(含自主招生、普招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学生类别
| 奖项名称
| 奖励金额
| 考生类型
| 人数
| 备注
|
(元)
| (名)
|
单招
| 新生奖学金
| 2000
| 高中
| 3
| 可根据当年招生类型和高考政策按进行名额调整
|
中职
| 3
|
普招
| 新生奖学金
| 2000
| 文科
| 3
|
理科
| 3
|
合计
| 12
| 共计:24000元
|
(三)获奖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按学校规定报到和注册成功的新生。
5、评选排序时各类考生分别以单招文化课成绩和普招高考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成绩出现平分,则根据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择优评选。
(四)评奖程序
1、招生就业办提供排名
招生就业办提供成绩排序名单。
2、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申请
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学生提出申请并进行评审,提出候选人名单,于11月2日前报学生处审核。
3、学生处审核
学生处依照评选条件,审核申请材料及候选人资格,形成奖励拟认定名单。
4、学校奖励评审委员会审批
学生处将奖励拟认定名单提交学校奖励评审委员会审批。
5、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取得获奖资格。
二、新生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当年报到入学的全体新生(含自主招生、普招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学生类别
| 奖项名称
| 奖励金额
| 考生类型
| 人数
| 备注
|
(元)
| (名)
|
单招
| 新生励志奖学金
| 2000
| 高中
| 3
| 可根据当年招生类型和高考政策按进行名额调整
|
中职
| 3
|
普招
| 新生励志奖学金
| 2000
| 文科
| 3
|
理科
| 3
|
合计
| 12
| 共计:24000元
|
(三)获奖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按学校规定报到和注册。
5、家庭经济困难,以本年度入困难生库为认定依据。
6、高考录取成绩排名位列同类考生成绩的前5%。
(四)评选及发放程序
1、招生就业办提供排名
招生就业办提供成绩排序名单。
2、二级学院评审
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学生提出申请并进行评审,提出候选人名单,二级学院应认真核实申请学生的参评资格,无异议后于11月2日前报学生处审核。
3、学生处审核
学生处依照评选条件,审核候选人资格,形成奖励拟认定名单。
4、学校奖励评审委员会审批
学生处将奖励拟认定名单提交学校奖励评审委员会审批。
5、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取得获奖资格。
6、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处提交至计划财务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