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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下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4-30作者:刘云海 浏览量:

禁止学生私自下江、湖、塘等游泳告知书

各二级学院、全院师生:

夏季来临,天气逐渐炎热,为了确保学校稳定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学校保卫处、学生处发出禁止学生私自下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的通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二级学院要从安全稳定出发,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利用主题班会和团日活动时间,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使学生充分认识到私自下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的危害性。

2.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组织学生到野外溪流、江、河、湖、塘等天然水域游泳。

3.有需要开展游泳锻炼活动时,必须在体育老师或者专业指导老师的组织指导下进行,学生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得自由行动。

4.全校师生员工都要关注禁止学生下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问题,齐抓共管,一旦发现有学生下江、河、湖、塘等游泳,要当即予以劝阻、制止,并立即报告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和学生处,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凡因学生私自下河游泳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5.对擅自下江、河、湖、塘游泳的学生,一经查实,要本着批评从严,处理从严的原则,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通知家长来校配合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请全校同学严格遵守执行。

保卫处、学生处

2021.4.30